2007年9月2日 星期日

留學生必去shopping 的地點 - Walmart

進到美國後,被同學帶去的第一個shopping 的地方就是Walmart。
沒有別的原因,就是『便宜』。
但是老話說的好,便宜沒好貨。這邊買的東西常常有問題,比如說買了省電燈泡,裡頭有個是破的、或者就是壞的;或買PC喇吧,回家裝會發現刺耳的高頻聲。簡言之就是靠運氣買啦~

但是,美國的商店都可以退貨,所以只要任何你不爽的東西,你都可以退。Walmart退貨也很乾脆,發票物品拿去客服中心,立刻退錢給你,不囉唆。這點倒是讓我滿欣賞的,不過我一個燈泡就因為品管不良換了三遍,就算這樣也挺麻煩的。 Orz~

而Walmart物品在買後90天內都可以換,所以你有將近3各月的試用期。所以我有個結論,在Walmart可以買小型產品,你可以提的動的,容易裝起來拿去換的,這樣你可以試遍所有你想用的東西,直到你買到一個你滿意的『便宜貨』為止。